邓子夏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耽美小说网www.50poundchallenge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那天要不是喝了酒,估计也不至于闹出这么大的事情来。

据后来三回头的老板回忆,那一锅羊肉煮好,端上去的时候,众人已喝得,都有三两分微醺了。

郑辉却觉得,那天,自己一直是清醒的。他说,“喝了酒,反而更加清醒地意识到,自己其实一直不想那么憋屈地活着。”那天喝过桥酒,也是他的提议。

喝过桥酒,在斧头帮,那是顶头的大事。不遇上大事,那是绝不喝的。过桥酒一喝,就相当于破釜沉舟,除了一往无前,再没有回头路了。

过桥酒在斧头帮,是顶庄重的一种仪式。他们第一次喝过桥酒,那还是在之前的三年前的十六的月圆的那个晚上。那是为了纪念他们斧头帮历史上最辉煌的一次战绩,同时,也是为了展望,自那以后,斧头帮更加蒸蒸日上的美好未来。

在那之前,街面上的事,都是飞车帮说了算。在那之后,街面上再也没有飞车帮了。郑辉这帮兄弟,除了老魏,全都是一个院子里的。老魏先前是飞车帮的,后来被策反,替他们做了卧底。在消灭飞车帮的过程中,发挥过至关重要的作用。这种作用,不是体现在智与勇方面,而是在提供情报上面。所谓知己知彼,方能抢占先机,先发制人,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。

那一场持久的斗争中,老魏的价值,也就体现在这上面。

说那一场斗争持久,并不夸张。事实上,郑辉从独自一个人单打独斗开始,就跟飞车帮的人,不断有摩擦。等他闯出名堂,拉起斧头帮的旗号,跟飞车帮之间的矛盾,更加势如水火,斗争升级,双方互有折损,胜负不定。飞车帮的带头大哥,叫李飞龙,据说,身上有四十多处刀疤,还背了好几条人命。飞车帮骑摩托车,使双节棍,最崇拜的人,是李小龙。李飞龙与李小龙,名字就一字之差。但因为这一字之差,李小龙电影里那种侠义与肝胆,跟他们,就没什么关系。

李飞龙好财,好色,好赌,那是出了名的。

斧头帮与飞车帮生死攸关的那一场战斗,就是因为一个叫李曼的姑娘。这姑娘,身段好,屁股翘奶子圆,眼睛鼻子嘴巴,浑身上下,没一处是不好看的,十足的大美人,任谁见了,都忍不住想多看几眼的。这姑娘,当时是郑辉女朋友,后来成了他老婆。如今仍旧风韵迷人。

那一次,要不是李飞龙强暴了李曼,郑辉也不至于那样不顾死活。斧头帮的名声,虽然响亮,但实力,终究还是不能跟飞车帮比,对飞车帮,他心底,一直有所忌惮。是为了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触及超凡,我就是神话

触及超凡,我就是神话

吕氏春秋
异能分为:神通类、武道类、兽化类 —————— 知道吗……或许你并不普通…… 其实每个人体内都蕴含着神的血液,只不过你们未能发现,在未知的古代拥有神血者可身化真龙翱游虚空,或淬炼武道武破九天,或一念生焰敕令万火,或提笔绘画画死为生…… 随着时代的变迁,体内的神性随之变得稀薄,但在这个世上仍然有些人保留着普通人隐去的神之血。 一旦激活,将爆发出无穷的力量!
言情 连载 43万字
穿越了,成为了全家的宠儿

穿越了,成为了全家的宠儿

小杼
新作品出炉,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,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,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!
言情 连载 42万字
都市修仙,从废物赘婿开始

都市修仙,从废物赘婿开始

一战成名
全程多女主爽文+修仙复仇+扮猪吃老虎+杀伐果断) 杨昆入赘三年,不但任劳任怨,还受尽丈母娘的欺辱,连媳妇的手都没有碰到过,成了地地道道的窝囊废,想不到一份离婚协议书,却让他意外获得传承,梦练修仙诀,特别是双修术一飞冲天,不过想要到达真仙本领,也没有那么容易,因为要100位初身女子心甘情愿配合双修才行,幸好他在复仇修仙的路上桃运不断,终将达到上天入地,报仇雪恨……
言情 连载 35万字